平原县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县科协)是中共平原县委领导下的科协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平原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后改称“平原县科学技术协会”)于1958年10月成立,后与县科委合署办公,1984年4月独立,1993年10月因机构改革被撤销,人员及职能并入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98年4月恢复县科协。目前,县科协是县级7个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基层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13个,企业科学技术协会3个。

   科协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科协的任务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8.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外地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10.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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